新学期伊始,细心的学生将会发现,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论语》竹简亮相新版《中国历史》课本。让人惊奇的是,刘贺墓出土的竹简远不止儒家经典《论语》。
2015年,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各类器物一万余件(套),轰动了全世界。其中,在刘贺墓主椁室西北回廊北部发现有5200余枚竹简木牍,引发极大关注。
9年过去了,这些简牍研究进展如何,有何新的发现?背后蕴藏着哪些历史信息和文化密码?
南昌汉代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论语》竹简,第一次出现在新版教科书《中国历史》中。
“六艺”类典籍发现失传1800多年的《齐论语》
海昏侯墓出土的简牍主要是墓主人刘贺生前阅读或收藏的“书籍”,包括《诗经》《礼记》《仪礼》“词祝”和《春秋》《论语》《孝经》,即先秦时期的儒家经典“六艺”。
《论语》简:现存500余枚,每简书写24字,通篇抄写严整,简牍书体庄重典丽,墨迹存在变化,或由多人书写而成。保存完整的简牍背面皆发现有篇题,如“雍也”“子路”“尧”和“智道”等。
值得一提的是,牍文中保存有“智(知)道”篇题和一些未见于今本《论语》的内容,说明海昏侯墓出土的《论语》简本应是《汉书·艺文志》中记载的失传1800多年的《齐论语》。这是一个重大发现,不仅增进了我们对《论语》含义的了解,更将为研究《论语》版本学提供重要实物证据。
《诗经》简:1200余枚,内容分为篇目与诗文,每枚简牍上面书写20字,分四栏书写。《诗经》简文与今流传版本《毛诗》有所不同,或为两汉时期的《鲁诗》,为研究汉代《诗经》学提供重要材料。
《春秋》简:200余枚,大多残沥不清,内容多是僖公时期的《春秋》经传,简中部分内容见于今本《春秋》三传,但有些内容仅见于《公羊传》。值得注意的是,《春秋》简与今本《公羊传》差异较大,简文记述内容更为详尽。
《仪礼》、词祝类简:存100余枚,与祝祷、祭祀相关。词祝简中提到的“五帝”,正好与五方、五色等相配伍的“五色帝”对应,这在已出土先秦文献中首次见到。仪礼简主要记录特定仪式中参与者的站立位置、进退礼节、主持者号令等,简中记录的主体皆称“王”,可判断为刘贺在山东做昌邑王时行用的礼仪,为实用文本。这类记录现实生活的早期仪礼文本罕见,属首次发现,意义重大。
《礼记》简:300枚左右,包括形制、书体各异的多个简本,还有一些不见于传世文献的佚文。
《孝经》简:600余枚,均残损严重,内容与“孝”的说解和阐释有关。
海昏侯墓出土的简牍也展示了西汉海昏国的文学成就。其中有体裁近于“政论”的竹简50枚,诗赋类竹简200余枚。“政论”简以周、秦治国为例,主张轻徭薄赋、偃武兴文,以仁义治国。诗赋简可辨《子虚赋》《悼亡赋》两篇,为研究汉赋提供了新鲜资料。
中国文学界一直认为,中国最早的《悼亡赋》是西晋潘岳所作。然而,海昏侯墓中出土的到目前为止最早的《悼亡赋》却颠覆了这一认识。
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记载随葬衣物的遣策。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奏牍文书证明随葬金饼可能是用于进献朝廷的酎金
海昏墓出土的简牍中有近60枚为公文奏牍。奏牍指的是两汉时期臣子上呈给皇帝的奏事公文,类似于后代的奏章。这些奏牍长约23厘米、厚0.7厘米,与汉尺一尺长度相近,故又称为尺牍。
奏牍为海昏侯刘贺及其夫人向皇帝及太后的上书,涉及到朝献、酎金、秋请等内容,从中可以看出,刘贺自称为“南藩海昏侯臣贺”。
《说文解字》曰:“藩,屏也。”两汉时期诸侯王一般称“藩”,如齐王称东藩、燕王称北藩、南越王称南藩等。“南藩”称谓同见于海昏侯墓出土金饼之上,如金饼墨书题记“南藩海昏侯臣贺”字样。
但是,刘贺自西汉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从山东昌邑就国海昏后,爵位为列侯,按其实际身份不能称“藩”,只能称“侯”。而刘贺在上奏皇帝的木牍奏章中首称“南藩”,既表达有辅卫汉朝的忠心,又体现出刘贺自我强调“王”的身份。
奏牍也记载了刘贺妻子的自称,她自称为“海昏侯夫人妾待”。“夫人”是汉代对正妻的称呼,“待”或为刘贺妻子的名字,表明刘贺来到海昏侯国后的妻子名叫“待”。
据《汉书·昌邑哀王刘髆传》记载,宣帝元康二年(前64年),刘贺虽然已经被废居处昌邑故王宫,宣帝对他依然心存顾忌,于是派遣山阳郡太守张敞前往察视。张敞来到昌邑故王宫后与刘贺交谈,其间刘贺让他的妻、子、奴婢等出来拜见太守。
文中提到,那时刘贺的妻子是执金吾严延年的长孙女,名叫罗紨,显然与刘贺来到江西后的妻子“待”并非同一人。
奏牍还记载,刘贺每年要给当时的宣帝和上官太后上书“秋请”。汉制规定,诸侯王、列侯每年正月要派大臣前往长安朝拜皇帝和祭祀先祖,秋天要上奏天子进行“秋请”。
同时,还需要进献酎金助祭,如简牍记载“年酎黄金□□两”。进献酎金的数量与列侯的食邑大小直接相关,根据《汉律·金布令》,“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也就是说每一千户食邑需要进献酎金四两。
刘贺被封为海昏侯后,朝廷给的食邑为5000户,这意味着刘贺每年要给朝廷进献2斤黄金。刘贺墓出土的金饼上有墨书隶体“南藩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字样,说明墓中随葬的这些金饼可能就是用于进献朝廷的酎金。
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国除诏书》简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国除诏书》重现汉代“圣旨”原貌
海昏侯墓主椁室西室最西侧的两个漆箱内,出土数十枚记述墓主人即第一代海昏侯刘贺去世后海昏侯国被除国的册书。其中最西侧漆盒内保存有较为完整的10枚木牍,牍背面有序号,墨写隶书。学界称之为《国除诏书》,但更准确的称谓应该是“奏请海昏侯国国除诏书”。
《国除诏书》继肩水金关汉简《永始三年诏书》、甘谷汉简《示章诏书》后,又一次重现了两千年前“圣旨”的原貌。
由诏书可知,刘贺去世于神爵三年九月乙巳,即公元前59年九月初八,同年海昏侯国被除国,弥补了史料对刘贺死亡时间的空缺。刘贺死后,海昏国先把刘贺长子刘充国上报为嗣子,继承侯位,但是刘充国还没来得及继位就去世,后又上报次子刘奉亲为嗣子,刘奉亲也很快生病去世。由于《国除诏书》随葬在刘贺墓中,可推测刘充国、刘奉亲均死于刘贺入葬之前。
海昏侯刘贺墓出土《国除诏书》“群臣奏请除国的奏文”。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国除诏书》为进一步探讨海昏侯国疆域与侯家治地提供了新史料。根据牍文记载,该诏书从长安发出后,先是到达豫章郡,再下行传递至海昏侯国,最后转至“侯家”,也就是刘贺所居之处。
彼时,海昏侯国相由一个叫“千秋”的宜春县长代理,海昏侯国丞由建城县尉代理。据汉官制,县、侯国长吏空缺,由近次或近秩次官吏兼补。宜春县长、建城县尉分别兼守海昏侯国相、丞二职,说明海昏、宜春、建城三县之间关系紧密,再依汉“守官”特性,可证明西汉宜春、建城二县归属于海昏侯国。
又据简牍记载,“侯家别治鄡阳”。“别治”指的是于侯国治所外,令寻治地办公。汉诸侯王、列侯多以“王家”或“侯家”代称,显然,牍文中的“侯家”当指海昏侯家。“侯家别治鄡阳”,已指明海昏侯家治地在豫章鄡阳县。
简牍还记载:“乃以□□故主也。中国□饶之地,合六县以为国。”这应该是指海昏侯国初设时的疆域范围涵盖六个县。《汉书·地理志》载,西汉末豫章下辖十八县,共67462户,平均每县3747户。海昏侯国包含整个“六县”的概率较低,或是以某一县为主体,兼含其他五县部分地区拼组建国。
《国除诏书》可以弥补正史文献记载的空缺,为研究海昏侯国、海昏县及江西地域文化提供重要实证。(作者| 吴方浪沙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