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江西网 | 论坛 | 博客 | 社区 |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9913

行李箱里“爸妈满满的爱”,都能带上火车吗?


 大江网   2024-02-18 11:45:15 来源:中国铁路 编辑:章峰 作者:
[浏览字号: ]

      假期余额不足

      许多朋友已经开始返程上班啦!

      有网友说

      爸爸妈妈总觉得

      你的行李箱是一个“无底洞”

      他们恨不得把家搬空

      都塞进你的行李箱

      不信?

      来看一看火车站的安检仪

      

      ▲▲▲

      老家的菜籽油、特产水果

      ▲▲▲

      爸妈小心翼翼装满的纯天然土鸡蛋

      ▲▲▲

      满满一箱的香肠腊肉!

      再来看看实物

      还有各式各样的家庭特色美食

      都是妈妈的味道

      不过,即将坐火车返程的小伙伴们

      也有很多疑问

      这些来自“爸妈的爱”

      都能带上火车吗?

      今天我们针对网友们的热门提问

      一一为您解答

      Q1:坐高铁对行李的重量有要求吗?

      旅客免费携带行李标准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旅客需妥善放置携带品

      不得影响公共空间使用和安全

      当携带的行李超限超重时

      旅客朋友们不要慌

      可到车站中铁快运办理托运

      您可以提前拨打中国铁路12306

      或中铁快运95572客服电话咨询

      Q2:自家酿的散装白酒能带上火车吗?

      不可以!

      散装白酒是不可以带上列车的

      这酒只能留给家人喝了

      常见携带品

      烟酒类

      ?散装类酒水不能携带上车,比如散装白酒、自制米酒等。

      ?未开封的原包装酒类可以携带。

      携带酒类要求: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24%≤酒精浓度≤70%范围内;累计携带量不超过3000毫升。

      ?香烟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50条进站乘车。

      食用油

      ?经判明属于食用油的产品可以携带,但应密闭包装、妥善保管。

      香肠腊肉、活家禽、海鲜类

      ?自用范围内的香肠腊肉、包装好的冷冻生肉和海鲜,在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内,是可以携带的,但是一定要包装好。

      ?鸡、鸭等活物不能带上车。

      任何活体动物,不论体型大小,都不能带进车厢。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1.公益性“慢火车”可以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

      2.视力残疾旅客可以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在进站、乘车时,需出示以下证件: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

      3.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如有想携带

      但又不确定能否携带的物品

      还可以登录12306App

      或致电12306客服热线咨询

      打开12306App

      点击右下角“我的”

      找到“常见问题”

      在“信息服务”找到“携带品和行李”

      就可以查询啦

      如果到了火车站后

      发现不小心携带了违禁品

      除管制刀具外

      可由送站亲友带回

      或在规定时间内取回

      部分车站还推出了“随手寄”的贴心服务

      符合邮寄标准的物品

      可以选择寄走

      春节返程各大火车站客流较大

      请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尽量提前到站安检候车

      预留充足时间进站

      祝您旅途愉快!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7093   
     相 关 新 闻
      中国江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或“中国江西网”、“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江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XXX报]”或“中国江西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江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版权所有©中国江西新闻网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0791-86847125    手机报:0791-86847093    
      赣ICP备案:赣B2-200503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赣B2--20120039    新出网证(赣)字06号
      网络视听许可:1407206号   文网文 [2009] 144号    赣演经字编号048
      主管: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外宣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主办:江西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