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 南昌提醒告诫旅游住宿业:
本报讯 谭红、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左阳天报道: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在此期间,南昌市将举行国庆烟花晚会、升旗仪式、音乐节、演唱会等多项大型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市旅游住宿行业价格行为,营造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9月26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全市旅游住宿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南昌市文化旅游住宿业协会及全市40余家酒店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对南昌市旅游住宿业经营者进行了提醒告诫:
严格自律,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
明码标价,规范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公开透明,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杜绝欺诈,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
严禁哄抬,合理经营。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旅游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令行禁止,守法经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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