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江西网 | 论坛 | 博客 | 社区 |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9913

靖安县宝峰镇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大江网   2023-09-18 21:17:16 来源:大江网 编辑:王恬 作者:黄敏
[浏览字号: ]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黄 敏报道:为抓好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靖安县宝峰镇以“三比三争”暨“四敢四创”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参与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线上线下“广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网格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以案释法案例,并鼓励群众积极转发宣传;在全镇主要路口和群众聚居点等显要位置悬挂条幅14条、张贴标语30余条,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居民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

      多方结合“细宣传”。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题,组织镇干部、村“两委”成员在佛光路、六和街等人流量集中地发放宣传单,向现场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结合群众说事日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意义及六大亮点进行解读。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人次。

      干部带头“齐宣传”。通过干部课堂学习、专题培训、观看宣传片,转发学习要点等方式,积极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等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了解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安全危害以及如何正确看待扫黑除恶常态化、如何预防和治理此类案件等,提升全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宝峰镇将结合“三比三争”活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开展各类相关主题宣传教育,夯实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基础,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7093   
     相 关 新 闻
      中国江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或“中国江西网”、“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江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XXX报]”或“中国江西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江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版权所有©中国江西新闻网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0791-86847125    手机报:0791-86847093    
      赣ICP备案:赣B2-200503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赣B2--20120039    新出网证(赣)字06号
      网络视听许可:1407206号   文网文 [2009] 144号    赣演经字编号048
      主管: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外宣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主办:江西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