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中心”职能?
答:接受公众举报,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行业自律。
2、谁可以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所有公众均可据实举报江西省内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发布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以及利用移动、固话等通信设备发布的短信等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3、举报人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护?
答: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4、哪些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5、哪些是淫秽和色情内容?
答: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包括同性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1至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6、举报将如何处理?
答:省举报中心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有效举报内容。省举报中心接到有效举报后,将及时报告并会同省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举报人可通过举报查询码,查询处理结果,重大事件处理结果将处理结果通过中国江西网及有关媒体予以公开发布。被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一经查实,其责任人或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7、如何举报非法、不良网站及垃圾、非法电子邮件及短信?
答:公众在发现非法、不良网站,或网站违规登载新闻,或收到垃圾邮件、非法邮件时,将此网站域名、页面或邮件(包含发件地址)、短信等直接转发到省举报中心邮箱(jxwxbwgc@163.com),或拨打举报电话。如有必要,可在自愿的情况下协助省举报中心进行调查。
8、如何举报?
答:点击“网上举报入口”,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无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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