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谭红报道: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江西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按照国家规定,原本鄱阳湖区域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捕,但鉴于该区域七成以上水域属于保护区,为此,江西省在时间节点上统一到2020年1月1日全面禁捕。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长期禁捕,长江干流江西段和鄱阳湖禁捕期暂定为10年。
这次禁捕最显著的标志,就是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江西段不允许出现一条作业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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