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职程序


   

    1、本中心为求职人员提供如下服务:
    (1)通过本中心触摸屏、招聘信息栏、电子显示大屏查询招聘信息;
    (2)提供就业培训信息;
    (3)提供劳动就业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4)参加本中心定期招聘洽谈会。
    2、初次来中心求职人员、失业人员、下岗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及反复推荐仍未找到工作的求职人员,应先在总服务台进行求职咨询,并详细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
    3、由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将求职者分配到个人求职指导室,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职业指导,将《个人求职登记表》登记入网,为其进行匹配推荐;
    (1)为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具备较强劳动技能的求职者办理《个人求职登记证》,提供空岗信息,并进行匹配推荐。
    (2)对不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帮助求职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3)对劳动技能单一,反复推荐仍未成功的求职者推荐其参加职业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技能,培训合格后重新对其进行匹配推荐。
    4、持有《个人求职登记证》的求职者可由前台工作人员为其进行匹配推荐,满足招聘条件的开具本中心推荐信。
    5、求职者持本中心开具的推荐信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洽谈。
    (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求职者,将信息反馈给前台工作人员。
    (2)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者进入指导室,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职业指导后,重新进行求职登记。
 
来源:江西省劳动保障网
编辑:何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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